400-123-4567

新闻中心 分类
CQ9电子保 健 食 品发布日期:2023-03-29 浏览次数:

  3. 保健食品的试验与检验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实验 ➢ 第一阶段:急性毒性试验,一次最大耐受量试验 ➢ 第二阶段:遗传毒性试验,30天喂养试验,传统

  致畸试验 ➢ 第三阶段:亚慢性毒性试验(90天喂养试验) ➢ 第四阶段:慢性毒性试验(包括致癌试验)

  定义:以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而不以提供能量为 目的的产品。 作用:补充膳食供给的不足,预防营养缺乏和降 低发生某些慢性退行性疾病的危险性 特点:不以食物为载体,它虽然以胶囊、片剂或 口服液等剂型出现,但它不是药物,所以不能用 于治疗疾病

  2. 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 原料和辅料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,且对人 体健康安全无害

  《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局,2005) 第二条:本法所称保健食品,是指声称具有 特定保健功能,或者以补充维生素、矿物质为 目的的食品。即适宜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调节 机体功能,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,并且对人体 不产生任何急性、亚急性和慢性危害食品。

  2.保健食品的功用和产品类型 食品属性,保健食品属于食品,其基本属性决 定了保健食品必须有营养 功能属性,保健食品最重要的功用是具有调节 人体生理活性功能,适合于特定人群适用 非药品属性,保健食品不能直接用于治疗疾病, 它只是人体机理调节剂、营养补充剂

  3.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 多糖类,如香菇多糖、膳食纤维; 功能性甜味剂类,如单糖、低聚糖、多元糖醇 功能性油脂(脂肪酸类),如多不饱和脂肪酸、 磷脂、胆碱等 自由基清除剂类,如SOD、谷胱甘肽过氧化酶类 维生素类,如维生素A、维生素E、维生素C等

  4.保健食品的管理 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,1995) 《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试行)(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,2005) 《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(草案)》(国务院, 未颁布) 2003年,保健食品的注册职能由卫生部移交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食品注册 管理工作,负责对保健食品的审批 国产保健食品:省级FDA负责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 查,并进行现场核查、样品检验等 进口保健食品:直接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

  1. 保健食品的功能范围 目前,FDA公布的保健食品功能共有27项,每种保 健食品只限规定的功能范围内选择1-2项功能。

  2.过量补充营养素有危害 营养素之间存在相互拮抗作用,应注意营养剂之 间的搭配和剂量问题 使用大剂量营养补充剂时将会存在过量的危险 有一些人群不适宜补充营养素制剂

  1.营养补充剂的选择 营养补充剂不能代替正常的饮食 根据自身生理特点和营养要求来选择适当营养素 补充剂

  1.营养补充剂的选择 通过食物补充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营养补充剂 要注意营养补充剂直接的比例 补充营养素不是越多越好

  1.保健食品的基本要求 动物、人体试验证明有明确、稳定的保健作用 各种原料及产品必需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, 应保证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、亚急性或慢性 危害 配方组成及用量应有科学依据,有明确的功效 成分(原料) 标签、说明书及广告等不得宣传其疗效作用。CQ9电子